基隆一名酒店大亨過世,
留下了新北瑞芳一帶,
整整八萬坪的山地。

法拍底價為1.5 億,​
而子女最後決定:全數拋棄繼承。

「怎麼可能?1.5 億耶。」
但仔細研究這座山的細節,
或許,我也會做一樣的決定。

為什麼不要 1.5 億的山?

不知道老爸欠多少債。

大亨生前欠下 3,000 多萬債務,
還有 500 多萬的遺產稅未繳。

這些是看得到的債務,
萬一,還有我們不知道的呢?

接著,山坡地的開發限制多,
種植農作物也有困難,
放著不動,還要年年繳地價稅。

最後,就是賣不掉。
這種偏遠林地,市場幾乎沒有買家。
法拍底價 1.5 億,這是政府估的,
不代表有人會出這個價。

那 500 萬遺產稅誰來繳?

完全不用繳。

辦完拋棄繼承,
在法律上就等於「從來沒有繼承過」。

遺產稅的責任,不會追到子女身上。

後續由法院選定「遺產管理人」,
負責清點資產、處理拍賣、清償債務與稅金。

為什麼會買這座山?

很可能是為了節稅。

農地、林地在繼承時,
有機會免徵遺產稅,
土地交易也可能免所得稅。

帳面上,這是合法的節稅工具。

但問題是,
稅省了,資產本身的價值還在嗎?

一塊難以利用、難以變現的山,
就算稅免了,對下一代的意義是什麼?

最後的答案,是我們不要了。
稅節掉了,資產沒了,白忙一場。




這個案例,讓我重新思考,
什麼才是真正值得留下的資產?

有三個方向值得筆記下來:

​現金流 — 這個資產能不能產生穩定的收入?
成長性 — 十年後,它的價值是變多還是變少?
流動性 — 急需用錢的時候,能不能快速變現?


一旦繼承的資產只有不動產,沒有足夠的現金,
小孩面對是:稅繳不出來,房子動不了。

爸爸像座山,以為是留給孩子的。
孩子拿起文件,簽名、蓋章、拒絕繼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