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一半太軟爛,我離婚還要分他錢?

你一定有聽過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“,
簡單說,就是夫妻雙方在婚後累積的資產,
在扣除債務後,資產較少的一方,
可以向資產較多的一方請求「差額的一半」。

是不是有點複雜? 沒關係,我們沒有要算數學。
你只要先知道,若遇到以下狀況可以怎麼處理就 OK 了。

如果另一半太擺爛,離婚時財產要怎麼分?


如果對方長期不工作賺錢、整天打電動,
家裡髒亂也不打掃,對家庭毫無實質貢獻。

記得,平時就要留意對方「待機」的證據,
像是照片、錄影或對話紀錄 。

在離婚訴訟中,你可以向法院主張,
是否有「減少甚至免除」對方財產分配的空間。

為什麼財產要分給對方?跟選擇的制度有關

在台灣結婚若沒有特別約定,預設就是「法定財產制」,
意思是婚後的收入財富,原則各自所有、各自管理。
當婚姻關係結束時,會以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」,
去計算雙方在婚後累積資產的差額 。

我辭去工作照顧小孩,也能分配財產嗎?

可以的!! 分配財產的立法精神在於「操持家務」的價值,
就是因為有你在家打理大小事、維繫家庭正常,
讓另一半能無後顧之憂地去賺錢,
因此,你有權利分享婚後累積的財富成果 。

我爸在婚後給我200萬,這也要拿出來分嗎?


我會建議,如果家人贈與一筆錢要照顧你,
可以開立乾淨的新帳戶,不要混進常使用的金流帳戶,
現金一旦混同,會很難證明哪 ”一毛錢“ 是老爸給你的。

像是繼承遺產、父母贈與房子、車子,
與現金與慰撫金(賠償金),都屬於無償取得。
原則上,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範圍。

建立資產防火牆,保險可以做什麼?

另外,很多人會忽略保險的保單結構設計。
像是要保人、被保人、受益人和付款人的安排,
建議做保單健檢或諮詢,能重新安排檢視就先處理。



不是每段婚姻都能走到最後,
你在婚姻中的所有付出,
更要有準備地,爭取自己的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