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蘭姐待的旅行社,
碰上疫情,旅遊業整個慘澹。
「 公司希望大家共體時艱,每個人減薪6% 」
為了保住工作,阿蘭姐也只能答應,
這一減就是好多年,再也沒調回來。
那 6% 的退休金,本來是老闆該出的。
結果公司用「減薪」的名義,
從阿蘭姐的薪水扣掉後,拿去繳。
錢一樣有進勞退帳戶,只是出錢的人,
從老闆變成了她自己。
直到離職後,
阿蘭姐才和同事一起去追討這筆錢。
減薪6%和提撥的6%,是同一筆錢嗎?
是的,老闆該出的錢,變成你出。
我們理一下順序,假設月薪五萬:
– 公司從你薪水扣 6%,也就是 3000 元。
– 拿這筆 3000 元,去繳退休金提撥 。
– 結果,公司一毛都不用出。
這被扣的錢,和拿去提撥的錢,
法院在判決裡,就是當成同一筆錢在看。
公司協調全員工減薪6%,不行嗎?
不行,這種同意沒有用。
公司幫你提撥的這 6% 退休金,
是法律規定、非出不可的錢。
把「公司該出的,改成你出」,
已經違反了強制規定,
就算簽了同意書,也是無效的。
就算你每個月簽名領薪,
也只是同意領那個月的錢,
不代表你同意,被少給那 6%。
對了,你可能會更想知道,
老闆有沒有一起被減薪呢?
被扣走的錢,還要得回來嗎?
可以,要注意期限。
法院認定,
公司把自己該出的錢,從員工薪水扣,
是「不當得利」,判公司要還。
阿蘭姐和同事,
兩人被扣的,加起來 56 萬,
連那幾年的利息,也一起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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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的薪水,也曾被莫名扣了 6%,
或是有一筆搞不懂的扣繳項目,
花幾分鐘做一件事:
把薪資單拿出來,看看扣款欄裡:
有沒有「勞退金扣繳」、「退休金內扣」,
這種 6% 的名目。
那本來就是你的錢,不是你愛計較。
覺得不對,把薪資單和存摺紀錄留好,
早點問勞工局,別讓時效拖到要不回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