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頭阿伯在機械廠,做了26年。
從學徒做到課長, 廠裡的機台,
他閉著眼,都聽得出哪一台在轉。

做到快退休的年紀時,
公司說業務緊縮、訂單少太多,
資深員工是第一波資遣名單。

蔡頭阿伯說:就當直接退休了。
資遣費和退休金,總該有交代吧。

但公司給的錢,與實際該拿的差太多。
薪資單上,每月都有一排津貼:
交通輔助、全勤獎金、職務加給,
這些,難道不算薪水嗎?

同期的組長、經理被這樣一講,
也發現幹了二十幾年,
公司只用本薪投保、提繳退休金,
整排津貼,一毛錢都沒算進去。

津貼、獎金不是薪水嗎?

是,只要每月都領,就是工資。

沒有特別條件、時間到就發,
每月金額固定,
有來上班、有做事就領得到。

這種,不管叫什麼津貼:
交通、技術、全勤、職務津貼,
法院認定,通通是工資。

那全勤獎金遲到一天就沒了,
這也算工資嗎?

全勤也算工資。
遲到會扣錢或不發只是條件,
因為看的是有沒有正常出勤,
你有來有做,就領得到。

真正可以不算的,
是年終、三節獎金和婚喪喜慶的紅白包。​

用本薪投保會差很多嗎?

真的差很多。

從資遣費、退休金到失業給付,
全部按「投保金額」在算。

每月實領一樣,
但投保金額被壓低了,
未來該領的權益就跟著縮水。

金額或許不多,
公司就補進專戶一兩萬、賠個幾萬。
但,那本來就是該給你的錢。​

現在才發現,還來得及要嗎?

來得及,但有時效限制。

這是蔡頭阿伯他們最不甘心的地方。

組長和經理這兩位老同事,
在19年前,公司結清退休金時,
就已經被少算過一次了。

法院這次也認同:當年確實少給。

就算當年簽了名同意結清,
但拖了19年才提告,
早就超過了請求的時效。

組長少給七萬多、經理少給八萬多,
也追不回來了。


還好,蔡頭阿伯多問了一句:
欸,這樣對嗎?
才讓組長、經理都發現都被少算了。

因為低報而少提撥的退休金,
和少賠的失業給付,公司都要補回來。

薪資單上的津貼有被算進投保嗎?
有空,拿出來對一下。

如果覺得有高薪低報的疑慮,
就直接問勞保局,
別讓血汗錢,白白蒸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