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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傷病、重大疾病、嚴重特定傷病,都是屬於 一次性給付理賠金,在診斷確認當下,即可申請理賠,選擇合適的治療或照護需求,而三大重疾病險的保障範圍皆有差異,我們可以用比較簡單的說明來進行理解。
重大傷病險,是目前醫療保單中最常見的附約商品,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並核發重大傷病證明(由健保局於收到申請後,將證明資料登錄於健保卡中),符合全民健保所列的重大傷病項目,不需強迫治療事實,即可申請一次性理賠金,理賠條件相當明確也較無爭議。
重大疾病險,是最早期出現一次性給付理賠金的商品,有分為甲型、乙型,而國人十大死因中,重大疾病至少有5項符合理賠條件,其中最大的優點就在於 心臟 相關的重大疾病保障,在實務諮詢上,若家族有相關病史,並不代表一定會有機會發生,但會建議客戶進行評估。
甲型,理賠範圍較窄,保費較低。
乙型,理賠範圍較廣,保費較高。
差異:甲型重大疾病險,必須出現「重度」症狀才能獲得理賠 ; 乙型在急性心肌梗塞、腦中風後遺症、癌症及癱瘓,這四個項目上,只要出現「輕度」症狀即可理賠,有一點要特別注意,輕度癌症大部分只理賠保額的10%。
嚴重特定傷病險,特定傷病險已於108年正名為「嚴重特定傷病保險」,把疾病名稱與定義全部統一,保障項目有分9項、12項與22項,通常項目越多,保障越廣,保費也會提高,與客戶訪談時,會特別確認,是否有阿茲海默症、帕金森氏症、類風溼性關節炎、嚴重肝硬化、心臟相關家族病史,做為規劃的依據。
該規劃多少額度呢?
從治療費用、照護費用、生活費用與工作損失進行估算,建議以 100萬 為評估基礎,其中生活費用非常重要,在治療期間,工作上必須請假外,生活日常的支出,例如:房貸房租、車貸、小孩教育費是無法中斷的,因此建議要規劃部分額度在生活費用上。
重大傷病、重大疾病、特定傷病的差異在哪裡呢?
三大重傷疾病險,都是為了轉嫁嚴重損失的風險而生,彼此擁有不同的保障範疇,具有互補性,且無法完全取代,依個人的家族病史及健康狀況做選擇,下表以保障項目與理賠依據提供評估:
險種 | 重大傷病險 | 重大疾病險 | 嚴重特定傷病險 |
---|---|---|---|
承保項目 | 22大類重大傷病(300多細項) | 7項重大疾病 | 22項嚴重特定傷病或重大疾病項目 |
保障範圍 | 最廣 | 較窄 | 次廣 |
保費 | 較高 | 較低 | 中等 |
理賠條件 | 取得「重大傷病證明」或區域醫院層級以上所開立的診斷書 | 醫院診斷證明及相關檢驗報告 | 醫院診斷證明及相關檢驗報告 |
適合對象 | 較無預算壓力 | 有明顯家族病史考量及有限預算壓力 | 有特殊疾病考量及預算限制 |
理賠方式 | 原則上一次性給付,理賠後保險契約終止 |
重大傷病險 Major Illness Insurance
依據健保重大傷病卡資格,理賠一次性的保險金。
- 燒燙傷
- 肝硬化
- 漢生病
- 烏腳病
- 漸凍人病
- 賈庫式病
- 罕見疾病
- 潛水夫症
- 重大創傷
- 重肌無力病
- 慢性精神病
- 慢性腎衰竭
- 多發性硬化症
- 嚴重營養不量
- 急性腦血管疾病
- 呼吸衰竭長期用呼吸器
- 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
- 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
- 脊隨損傷病變引起之併發症
- 重大器官移植併發症及追蹤
- 小兒及腦性麻痺引起之併發症
- 嚴重血溶性及再生不良性貧血
重大疾病險 Critical Illness Insurance
分甲、乙兩型,甲型包含下方基本7項疾病;乙型涵蓋癌症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腦中風後障礙、癱瘓之輕度範圍,理賠一次性的保險金。
- 癌症
- 癱瘓
- 末期腎病變
- 腦中風後障礙
- 急性心肌梗塞
-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
- 重大器官或造血幹細胞移植
嚴重特定傷病險
針對22項特定傷病,部分包含7項重疾,理賠一次性的保險金,以下將22項傷病分為八大類。
01 – 腫瘤
- 腦血管動脈瘤開顱手術
02 – 心血管疾病
- 心臟瓣膜開心手術
- 主動脈外科置換手術
-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
03 – 重大器官
- 嚴重肝硬化症
- 慢性肝病合併肝衰竭
- 病毒性猛暴性肝炎合併肝衰竭
04 – 神經障礙
- 急性腦炎併神經障礙後遺症
- 脊髓灰質炎併神經障礙後遺症
- 腦神經腫瘤併神經障礙後遺症
05 – 退化性疾病
- 嚴重巴金森氏症
- 嚴重阿茲海默氏症
- 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
06 – 罕見疾病
- 多發性硬化症
- 嚴重肌肉失養症
- 嚴重再生不良性貧血
- 嚴重運動神經元疾病
- 嚴重克隆氏病或潰瘍性結腸炎
- 嚴重全身性紅斑性狼瘡腎病變
07 – 昏迷
- 深度昏迷
08 – 嚴重頭部創傷或燒傷
- 嚴重頭部創傷
- 嚴重第三度燒燙傷